今晚(819)為了合約的事情去朋友家。她終於旅行回來了。她德文好,也在德國待很久,比較能了解知道情況,當然必要時也可以幫上我的忙。聊了聊,其實事情依然懸在那裡,但心情終於舒坦些了,而我也決定放手。其實去之前就已經這麼決定了。我投降了。不再為自己爭取什麼,只想趕快終止合約(和安裝網路公司的合約),回歸我的生活。我沒有時間也沒有資本一直跟公司瞎耗,特別是看到每個月戶頭都必須被扣一筆對我無益的費用。套句David說過的:One Euro for nothing is too much.(如果不得到任何東西就算只花一歐元也嫌太多)

 

走在回家的路上,想到巽光牧師說過的:「神不會給你想要的解釋,但會給你需要的啟示。」事實上,這是世界的法則。涉世越來越深,遇上越來越多莫名其妙的事之後,會開始了解不是每個「為什麼」都可以得到解釋。我想這輩子永遠都無法獲得解答:為什麼網路公司可以直接取消我的合約毋須我的同意?為什麼合約被取消後簽合約的我卻不用被通知?

 

而今天,我知道另一件事情。所謂對與錯並不是絕對,而是看當下的環境,看這個環境將什麼定義對,什麼定義可行。德國有些公司會蓄意(請原諒我用如此強烈卻合乎實情的字眼)的利用法律漏洞來賺取一些費用。在德國,一般而言解約需要3個月前通知(當然依各項合約的需要解約時間長短可能不同)。然而面對一些突發的情況,例如我的網路根本還未安裝就已經被網路公司解約而且沒有通知我,導致我和安裝網路公司還是保持合約關係,而就算我在合約被取消的當下就立刻通知安裝網路公司,依規定我必須繳3個月的使用費,然後才能解約。(而且如果對方沒有立刻處理我的解約申請,導致申請被延誤,我還得多繳被延誤的費用)這3個月的費用跟我直接把錢丟進回收桶意義是一樣的,但會更令人憤怒!因為我把錢養了這群惹我生氣耗我時間精力電話費和掛號信件費用的人。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已經不再絕對。

 

是的,這個世界其實很少地方是白的,很少地方是黑的,絕大多數都是灰的。

 

話說回來, 8月至今過了3個禮拜,我已經寄了兩封e-mail和掛號信給安裝網路公司,但一直沒有收到訊息。這是他們一貫的伎倆。 7月開始每當我打去解釋我的情況(一開始是希望爭取可以完全不用付費),他們永遠回覆我:「我需要詢問我的上司,之後再回覆你。」然後就沒下文了!最後一次打電話是731 那天我直接吼了那位服務員。我失去了耐心,失去了風度,也不再在乎什麼事情, 面對這樣的公司,這樣的態度,為什麼要客氣?為什麼還要給他們機會?為什麼還要讓他們?為什麼還要顧東顧西?之後就沒再打了,改用信件和e-mail,一如往昔,他們沒有任何回應。朋友說要我明天再打去,問問是否收到我的信了?不行的話她幫我打電話,真的不行再請她德國朋友幫忙了。

 

事情已經過這麼久了,還沒解決,仍舊不甘心,無奈還在,但能怎麼辦?我也不知道。只是明天太陽依舊升起,日子還是得過。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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