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週至今持續過著每週一通電話打給M公司的日子。從上週請朋友為我打完至今,依然沒收到任何回應。於是今天又再打了一次,這一次聽到了不同的答案!(到底是有多少版本?!)
M公司客服人員告訴我,由於我簽訂的合約是兩年期,故此兩年內無法解約。
我:那萬一我搬家呢?
M公司客服人員:那你得出示房東的證明才行。(不知為何,每一次被A要求提出BCD等相關文件並且涉及到我個人生活或隱私時,都會覺得被冒犯!畢竟,我搬家干你啥事?)
唉…跟之前雪先生傳授我的情況怎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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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先生是我後來找到的大內高手,住在這極度不人性化的地方超過十年,經驗豐富。為了這合約風暴,私底下問了他聘請律師的細節,但他認為請律師太不划算了,加上這個城市律師密度太高,每個人都苦哈哈,搶案子搶得兇,都會跟客人「掛保證」一定可以把事情處理好。你說,萬一沒辦法處理好怎麼辦?嗯,那你還是得付錢。就是這麼一回事。總之,雪先生情義相挺的就開始接我的「案子」了。(請別誤會,人家是熱心助人,職業非律師。)
之前和雪先生通了電話,告訴他M公司的服務員說,我必須在三個月前寫信通知解約才行。從8月寄通知信之後,往後算3個月是到11月。(不是到10月嗎?少天真了,是完整的三個月!所以會是9、10、11三個月。這裡叫做「德國」。)他要我再打電話跟M公司確認我需要繳錢到何時,並且記下通話人員的姓名,並且告知我會請銀行在幾月開始止付給M公司的費用。之後到銀行申請幾月開始止付給M公司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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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整個翻盤了。結束和M公司的通話,直撥雪先生手機。看著事情變得棘手,雪先生直接約了時間地點見面,要我把資料備齊給他看。
不知為何,和M公司通完電話心中居然有了些舒坦。關於對方提到的兩年綁約的事情,似乎很多公司使用的伎倆。他們不容許客戶「變心」(在兩年內解約),只容許客戶「滾出他們的地盤」(搬家或離境)。突然有個記憶被喚起:每一次當我必須面對綁約的合約時,都會自己:如果這筆錢因故損失了,可以接受嗎?當下最直覺的想像就是計算兩年總金額,丟到垃圾筒的畫面。可以的話,再簽。心中的舒坦是來自於,如果這是合約,我必須因為合約付這筆錢,那認了。會不甘心,會有埋怨,會生氣還有沮喪等等,但至少知道為什麼會損失這筆錢。然而我沒辦法接受沒有理由的一直被扣錢。
好了,和雪先生見面後,遞上厚厚一疊和M公司通信的紀錄。他很認真地閱讀文字,之後開始問我情況。顯然,這很棘手,棘手的是,他說:合約上頭寫關於解約的事情跟今天那位服務員跟我講的不同。除了想知道合約上面寫得到底是什麼之外我沒有反應,沒辦法有什麼反應,不知道可以有什麼反應,還能有什麼反應???
雪先生沒跟我解釋合約的版本,只是開始思考對策。後來決定:好,再等一個月,這個月都不要去打擾M公司,看看會不會有什麼信件或通知出現。沒有的話,他親自打電話去M公司講。
看來要寫完結篇還得再等等了。
「後記」:
今天也聽了雪先生提到一些經驗,發現原來有些公司沒有綁約限制,看起來好像對消費者比較有保障,其實沒有。有綁約限制的就名正言順可以仗著法律拿錢,
沒有綁約限制的依然有不同的手段拿錢。說穿了,簽了一張紙之後,戶頭的一部分就不再是屬於你的,只是早或晚離開你而已。
其實每次簽合約我都有請懂德文的朋友幫忙看過,然而事情發展至今心中卻有個感慨:語言很重要,但不是唯一,找了會這語言的人幫忙不見得萬無一失,要找的其實是「(略為)精通這語言並且知道合約背後藏的陷阱和這些公司的把戲才行」。
離開雪先生,心情不再那麼沮喪了。一來是事情漸趨明朗,二來是感覺自己不再孤單的在打這仗。回想過去這幾個月發生的林林總總(當然不只合約風暴啦),眼中的世界越來越黑暗邪惡敗壞,自己所待的國家原本有著正義現在只是覺得他們是戴著正義的面具用以遮掩醜陋的靈魂。不快樂的事情居多,世界依舊醜陋,但總是有點亮光,有點溫暖,還有些希望。謝謝雪先生,以及一路幫助我的人。未來,仍舊需要你們,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