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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M公司的信件,內附一份掃描檔案。上頭標示的日期是828日。怪的是已經過了兩週,我依然沒有收到紙本信件。

 

因為這事再度找上了雪先生。上次和雪先生討論的結果是:再等一個月,如果M公司依然沒有回應,那麼雪先生親自出馬。然而這封信將事情進度提前許多。信是一封正式聲明,聲明我和M公司的合約是兩年後。此信一出,就沒有轉折的機會了。M公司態度很硬!雪先生也沒辦法。

 

好吧,看來事情就是這樣了。

 

雪先生提出兩種做法:一是認了,乖乖付兩年的費用;二是搬家之後解約。兩種方式都需要付很大的代價,前者付上金錢代價,後者也得賠上時間和金錢。

 

 

既然與M公司的關係已經發展成這樣,我想也不用再急著掙扎了,反正都躲不掉。此時雪先生完全扮演顧問的腳色,我因為終於有機會把事情問清楚,一股腦地把整件事中累積的疑問都拋出來。因此我開始把事情拉到以前和UM公司的事情。

 

當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都解釋之後,我簡單的問了一個疑問:「我不知道我的權益是否有受損?」根據雪先生的說法是,既然UM公司有把原先扣的錢全都退給我,那麼我的權益沒有受損。至於我的合約被取消卻沒有被通知,只能說他們的服務做得不好。唯一可以做的是寫信或打電話抱怨。而這我已經做了。

 

一路這樣看下來,其實自己也做了不少事情。只是不管做什麼,都只是隔靴搔癢罷了。

 

對話要結束時,雪先生語重心長地說:「要學會保護自己。」這我當然知道。但最令人無力的是,在一個語言和文化與法律都如此陌生的國度,常常是連如何保護自己都不知道,面對環境的嚴苛,毫無招架之力。

 

事情就告一段落了。今天M公司的聲明書已經為這「合約真煩傳」第一季畫下了一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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