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11月,我開始打包回台灣度假的行李。到了第三個禮拜一,房東跟我說,要我在年底搬出去。因為她打算把自己的office搬回來,所以我得走人。問題是,我回台灣的班機是12/11,我打算12/10就離開杜城去法蘭克福了,況且回德國也是一月上旬的事。算一算只有三個禮拜,要打包所有東西,還得找房子,怎麼可能!我還跟房東提當我簽約的時候(是跟房東的媽媽接洽),她媽媽說,我想住多久都可以。(也因此契約沒有提及關於「搬離」的部分,當時也只有口頭上告訴我要搬家前兩個月告知)偏偏她媽媽去年驟世。所以房東只回我:「事情永遠在改變,她也已經過世了!」

 

於是我又去找了大學的法律諮詢(在台灣從小到大沒找過律師,在這個下半年居然如此頻繁),詢問我的權益,打算如果法律上站得住腳(一般通常是三個月前通知,但一切依據契約上的一些「細節」。),我就要爭取,但如果我站不住腳,不管怎樣都會搬,我不打算硬住在一個不希望我住的人的房子裡,哪裡知道我還真站不住腳,按法規,房東甚至只需要兩週前通知即可。

 

既然如此,就搬吧。我一面找房子,一面詢問一些台灣朋友,誰家有空間可以借放東西。在逼近零度的11月天,我就用借來的行李箱慢慢把東西往外搬。有一次在一個下雪的夜晚,一面搬一面想:我知道可以把東西放哪裡,可是卻不知道自己之後可以睡哪裡?當時我不是在想之後自己流落街頭的可能性,而是幾乎覺得就是沒地方住,甚至打算乾脆睡實驗室,去學校體育館洗澡,據說那裡有熱水(只不過就跟軍營一樣是完全「公開」的)。

 

為何我覺得自己不會有地方住?因為杜城是個賣方市場。房東傾向面試很多人,之後挑一個自己喜歡的房客。我去找的第一個房東是實驗室即將回巴西的那位同學的房東,想說正好可以接手,殊不知,房東劈頭就說,她不租給亞洲人,因為她之前租給一位亞洲人,經驗很糟糕。以前關於「種族歧視」都是在書本或電視,電影接觸到,真實發生在自己身上時,短短一句話,震撼力十足。後來我的指導教授想說要當我的保證人,跟那位房東談,被我拒絕了。既然她都不喜歡亞洲人了,我也不需要委屈自己住那裡,這樣並不會比較好,我寧可睡實驗室。後來又看了一些地方,為了租到房子,我幾乎不計代價,多付了一個月的房租(將近兩萬台幣,別懷疑,這裡一個月的房租在台北市都可以租到很豪華的房間以及很好的地段了),還配合上一位房客租約到期日,我簽隔天,雖然那時我已經人在台灣了,也因此回德國的頭兩天我住的是旅館,因為要回來才拿得到住處的鑰匙,此外就算有鑰匙,還必須等朋友度假回來才能搬我的被子什麼的,才能算有東西讓我過日。事實上,現在住的地方只能算是暫時落腳,我沒得選擇,這位房東是唯一有回應我的房東(雪中唯一的一根炭)。這裡的地段離市中心蠻近,但這裡是土耳其區,並不太理想。在杜城比較理想的地區通常是白人區(無種族歧視,但一般德國人經濟水準比較好,住的地方相較之下治安也會好些),而且居住品質也普普通通,房租則不算便宜。只是找到理想的地方談何容易啊?如果是學校宿舍呢?我來這裡一年多,遇到的人全都是排隊等著進去的人,沒有人很幸運的住進裡頭。宿舍很搶手的,記得我2012年初確定要來念的時候,立刻寫信給學校問住宿的事情,當時還只是問臨時住宿的地方,校方回覆我已經排到2013年了。

 

這是在德國的第二的冬天,還是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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